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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债务离婚(房贷没还完离婚怎么分房子)

百科 2024年03月23日 08:39 651 admin

房贷没还完离婚怎么分房子

 房贷没还完离婚怎么分房子,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假如离婚原则一般是由双方平均分割,打但是有些夫妻想离婚却发现房贷没还完离婚怎么分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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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贷没有还完的房子离婚分割规定是什么

 房贷没有还完的房子离婚分割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房贷没有还完的房子离婚分割首先把握三点:

 1、此类房产实际是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合体,完全视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完全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都是不对的。

 2、不论是用谁的名义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或者用谁名下的银行卡偿还的银行贷款(还月供),也不论偿还月供的时间长短,更不论婚后谁有收入谁没收入或者谁的收入多谁的收入少,只要曾在结婚后有过归还银行房贷的行为,法院一般就会认定婚后的房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

 3、如果夫妻双方有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后财产协议)约定了上述房产的归属,或者如果双方离婚时能够就上述房产如何分割达成协议,则法院判决首先会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

  法院会如何分割

 1、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婚前购房的一方(即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的一方)。

 2、没有还完的银行房贷由得到房子的一方负责偿还,对方不再负担房贷。

 3、婚后偿还的房贷总额及该款项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由得房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补偿数额一般是婚后偿还房贷总额及该总额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额的一半。

房贷没还完离婚怎么分房子2

  一、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还未还清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2、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如果该房产为婚后财产,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分由夫妻共同分割该房产,并共同分担债务。而如果房产是由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产权时仅登记一人名字,该房产则为其中一方所有,婚后的贷款及增值的部分会由房屋所有人补偿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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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贷还没还清,万一离婚该怎么分割?

 有网友问,朋友和老公双方的共有房产有抵押贷款,而且还没有还清,现在想起诉离婚,但双方都没有足够的钱补偿另一方,那么房产怎么分?会被法院拍卖吗?不想拍卖怎样尽可能分到更多钱?

 在离婚纠纷中,分割房产的处置方式一般有三种:

 1、归边处理。即房子归一方,由获得房子一方补偿另一方。

 2、如果双方都要房子,可以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3、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通过法院拍卖房屋后分割房款。

  案例分析

 张某与高某的贷款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需要,向银行贷款买房形成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虽然两人在《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债务承担但是不能对抗作为债权人的银行,银行有权要求张某或者高某或者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但是在本案中张某在偿还银行到期贷款后有权向高某追偿,即行使内部追索权。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可对债权与债务作出约定或者进行财产分割、处分,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需要遵守。但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或债权人。

夫妻离婚时,不仅会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还会涉及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以共同的名义签下贷款的,这时候在离婚时,双方就需要就贷款债务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贷款债务分担协议的,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决债务的具体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首先需要确定贷款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以夫妻共同名义欠下的债务,或者是一方以个人名义签下,但是用于此迅举夫妻共同生产生活需要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就要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对方就只能要求相应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其次,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也可以达成一定的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昌大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森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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