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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房产抵押(抵押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问答 2024年02月06日 23:04 436 admin

抵押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不产生,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另外,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从合同自然无效。因此在对抵押合同效力进行认定时,还应当判断主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指抵押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后,才能产生法律上之效力。也就是说,抵押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并非合同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抵押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一)主体适格。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标的确定与可能。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5种: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3、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合同无效的后果: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

正常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同时的情况。如果抵押合同生效,而未去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此时的抵押权归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向债务人主张赔偿。如果抵押合同无效,而抵押权又设立了,那么又牵扯到登记部门的违规,如果登记部门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债权人直接主张债务人进行赔偿就可以。所以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是不生效的。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不应按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是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抵押物价值以赔偿时评估价为限。在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人所要承担的不再是担保责任,而是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为抵押的房子只要我们还完完成就是可以买的,而且根据我国《担保法》,抵押房可以进行买卖。

购买抵押房存在哪些风险

1、如果卖家(债务人)没有通知抵押权人或者购房者,转让行为无效。《担保法》中规定:抵押人(卖家)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物权法》中也规定,抵押人(卖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抵押人(卖家)一旦要将已经抵押的房屋卖出,并需通知债权人和买家,待双方同意或了解情况后才可进行买卖交割。

2、存在多重抵押。购买抵押房时,要警惕抵押人(卖家)把房屋进行了多重抵押,就是说,他可能不仅是把房屋抵押给了一家银行,可能是多家银行,更可能涉及民间借贷。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多重债务关系,各方利益冲突,到时候剪不断理还乱,讲理都找不着地方。

3、退房难。如果你发现了购买的房屋是抵押房,想要解除关系,可不是那种容易的。或许要求你支付违约金,又或许牵扯多方利益,到时候,别房子没得到,反惹一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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